广东东莞:切实履行巡林责任 全面提升林长巡林履职成效
2020-07-10 11:43:19
近日,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》(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)规定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到2020年12月31日。
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有哪些?结合近期增值税的最新政策,我们给大家整理了最新最全的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适用情形,一起来看看吧~
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一般规定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规定:
1.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,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,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。应纳税额计算公式:
应纳税额=销售额×征收率
2.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%,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增值税征收率特殊规定
一、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
政策要点:
1.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,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,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。
2.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,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,适用3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,按照3%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;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,适用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,按照1%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。
3.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适用5%的征收率,不适用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。
二、减按0.5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
三、减按2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
四、按照5%征收率的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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